深圳大学经济学院2019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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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2019届本科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的要求,经济学院将开展2019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校院两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同时进行,比例各为今年毕业生人数的5%,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综合评选优秀毕业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经济学院2019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鲁志国 郑尊信

     副组长:张 颖

     组  员:金磊 陈应怡 赵瑶 杨晓阳 毛成 陈泽佳 朱利军 

    沈灏林等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成员

   

二、申请资格

(一)申请人应为经济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能在2019年第一批毕业

(二)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工作,表现优秀。

(五)优先条件:

1.连续三年荣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学金者。

2.积极参加各类专业竞赛、学术研究并表现优异者。

3.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者。

4.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党员。


三、评选程序

(一)参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以下资料:

1.《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2.相关辅佐材料:如相关单位出具的实践证明、活动证明(例如:义工时证明)、奖状证书的复印件和学生成绩单(包含入校以来全部成绩,要求原件)等。

(二)学院学代会依据申请资格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初步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并报送学院。

(三)由学院对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复核,最终确定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材料提交

即日起至2019年5月17日17:00止,请将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文科楼5楼经济学院学生事务中心前台,逾期不候

  

五、温馨提示

(一)根据学校规定,非2019年第一批毕业的同学不能参评,亦无需提交材料。

(二)评选工作将完全依据申请资格和佐证材料开展,请务必将材料准备齐全。

(三)纸质版资料需一次交齐,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交材料。

若对本评选细则有疑问,请咨询:

经济学院2015级辅导员杨老师:26536279/18200706717

经济学院学代会沈同学:18927255111

经济学院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