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经济学院2019年“荔园自强之星”评选细则
2019-04-04
奖助贷
290次阅读

为进一步落实《深圳大学文化创新发展纲要》,强化“自立、自律、自强”的校训精神,表彰及树立大学生自强典范,培养学生的核心价值观,展现我校大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9年深圳大学“荔园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9年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荔园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经济学院2019年“荔园自强之星”评选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鲁志国 郑尊信

副组长:张 颖

组 员:金 磊、陈应怡、赵 瑶、杨晓阳、毛 成、陈泽佳、朱利军 

沈灏林等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成员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原则上为受过资助的经济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参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二)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公益服务、创新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三)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奖项设置

(一)学院自强之星:学院范围内评选5名“学院自强之星”,并在全院范围内予以表彰。

(二)荔园自强之星:学校评选出20名“荔园自强之星”,在全校范围内予以表彰。“荔园自强之星”在“学院自强之星”中产生。


五、评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用自荐或他荐的方式

(一)学生自荐

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深圳大学“荔园自强之星”申请表》,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相关辅佐材料及个人照片。

①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1500字以上。主标题要凝练个人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学院×××事迹材料”。内容应包括个人简介、先进事迹、所获奖励等部分。要求事迹集中突出,实事求是,语言质朴、流畅、生动。

②相关辅佐材料:如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活动证明、奖状、证书等复印件,相关活动照片、影像资料,学生成绩单及成绩排名证明。鼓励提供个性化材料如微视频、PPT等,更加生动直观地展示优秀学子风采。

③个人照片:证件照、生活照各1张,JPG格式(2M以上)。

(二)他荐

推荐者将符合参评条件学生的《深圳大学“荔园自强之星”推荐表》向学院提交,并附其事迹书面材料一份、相关辅佐材料及个人照片。

①个人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上。主标题要凝练个人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学院×××事迹材料”。内容应包括个人简介、先进事迹、所获奖励等部分。要求事迹集中突出,实事求是,语言质朴、流畅、生动。

②相关辅佐材料:如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活动证明、奖状、证书等复印件,相关活动照片、影像资料,学生成绩单及成绩排名证明。鼓励提供个性化材料如微视频、PPT等,更加生动直观地展示优秀学子风采。

③个人照片:证件照、生活照各1张,JPG格式(2M以上)。

(三)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院学代会依据“参评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评,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报送学院学生事务与生涯发展办公室;学生事务与生涯发展办公室对拟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复核,确定5名“学院自强之星”获奖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学院自强之星”在全院范围内予以表彰;同时将相关评比结果及材料上报学校学生部。

(四)学校组织评选“荔园自强之星”

学校将根据学院上报的材料,为入围的前三十名选手制作视频,并且通过网络投票及现场演讲投票的形式组织评选出20名“荔园自强之星”,并进行校内公示及表彰。


六、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拟参评学生应于2019年4月10日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经济学院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邮箱szuecsr@163.com,文件名、邮件名均命名为“学号+姓名+自强之星评选材料”,逾时不候


七、异议申诉与处理

如果学生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评选工作小组提出质疑。

方式一:电话申诉;

方式二:书面形式提交至2523-11室。

请有异议的同学务必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实名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将在质疑正式提出当天做出明确答复。如申诉情况属实,学院将对初步评选结果进行更改并公示。


八、本评选细则最终解释权在学院评选工作小组。

如有疑问请往文科楼5楼经济学院2523-11室或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8652-6373 朱老师;18927255111沈同学。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