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8-2019学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更新)
2019-09-24
奖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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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同时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切实推动本院院风、学风建设,我院将开展2018-2019学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根据《深圳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结合经济学院实际情况,现就本院2018-2019学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公示如下:


一、经济学院2018-2019学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鲁志国、郑尊信

副组长:张   颖

组   员:金 磊、陈应怡、赵 瑶、毛 成、陈泽佳

李泳楷等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成员


二、评选资格

(一)我院全日制本科大二年级及以上班级。

(二)凡是在上一学年内有下列现象之一的班集体,不能评为先进班集体:

1.班干部不能团结一致,带头作用差。

2.班风(包括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气氛、学习风气、遵纪守法、互助友爱、文体活动等)不好。

3.班委、团支部组织不健全,没有以班委、团支部的名义组织过集体活动。

4.班内有2人以上(包括两人)受过党、团或行政警告(包括警告)以上处分。


三、评选指标

(一)思想政治教育方面

1.根据学校安排,有计划组织政治学习。

2.积极递交入党申请书。

3.积极要求进步,参加党校学习。

4.团支部组织健全,工作正常,教育效果显著。

(二)校风建设方面

1.党员、班干部起带头作用,团支部、班委团结协作,有较强凝聚力。

2.积极发动同学参加校风学风建设。

3.完成校、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4.积极参与并能自觉搞好平时的内务卫生。

(三)学风建设方面

1.学风优良,全班学生学习勤奋。

2.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平均绩点达3.2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比例高。

3.积极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果。

(四)社会实践方面

1.积极组织参加公益活动、志愿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五)文体活动方面

1.积极参加校院文体比赛,获得一定的奖励、表彰。

2.积极开展有益身心的文娱活动。


四、评选比例

1.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数不能超过本院学生班级数的30%,全院共17个名额。

2.在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以外,增设院级先进班集体。院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将参考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得分及排名,共6个名额。

3.增设现场最佳展示奖。奖励对象为在现场展示中得分最高的班级,每个年级设置1个“最佳展示奖”名额。若现场展示有两个班及以上获得最高分,则继续进行投票,直到评选出唯一的现场“最佳展示奖”。


五、评选方式

先进班集体评选由评选学年度工作量化得分与现场展演两部分组成。

总分=评选学年度工作量化得分(70%)+现场展演(30%)

(一)学年度工作量化得分

学年度工作量化得分依据为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的奖状(如团日活动、百佳团支部、迎新晚会、新生杯、体育节等)以及班级信息(如注册人数、出勤人数、违纪人数、党员人数及班级成绩等),其中班级获奖情况由班级提供,学院审核;班级信息由学院提供。班级奖状落款时间应在评奖学年度内,逾期无效。

(二)现场展演

参与先进班集体评选大会的班级需准备5分钟以内的现场展演,展现班级学年度工作成果。不限形式,鼓励创新,鼓励全员参与。


六、评分标准说明

(一)现场展演

1.现场投票分数:X/Y*30

注:本项最高分为30分

X为参评班级获得分数

Y为本场评选最高分数

2.投票评委:

(1)经济学院教师代表;

(2)经济学院团委委员、经济学院学代会常委会委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班级学生代表(每班最多可派出10名代表参与投票)。

注:团委、学代会、学生会学生不计入班级学生代表。

3.投票方式:

投票评委根据班级年度工作及现场展示,对每个班级评出等级:优先推荐、一般推荐、不推荐,其对应分值分别为:2分、1分、0分。

(二)年度工作量化积分

1.班级工作量化积分

班级工作量化积分:X/Y*70

注:本项最高分为70分

X为参评班级获得分数

Y为本年级参评班级量化积分最高分数

(1)出勤(累计不超过10分)

①注册人数

全勤
2分
未按时注册人数5%以内
1分
未按时注册人数5%-10%以内
0.5分
未按时注册人数10%以上
-0.5分

②活动出勤

活动出勤统计项目为:团代会、学代会、院升旗仪式、校运会及学院安排的其他活动等,每次全勤加1分。三次未全勤0分。

③课堂出勤 

课堂出勤是指学院专业必修课任课老师对班级到课情况进行考勤,学院随机抽取参评班级3次/学期出勤情况,共计6次/学年。每次全勤加0.5分。三次未全勤0分。


(2)学业(最高分25分)

参评班级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班级平均绩点达3.2及以上的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比例高。对该比例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班级该项得分:X/Y*25

注:X为本班在该年级参评班级的比例排名

    Y为本年级参评班级总数


(3)班团建设(累计不超过25分)

①参评班级在党校活动、团校活动、组织班会、组织班级主题活动(不限形式)等方面表现优异。参评班级提供相应活动有关证明材料,如活动记录、活动照片、视频等。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小组根据参评班级每次活动参与率、完成度、新颖度等有关情况,对相应活动进行评分,最低0.5分,最高2分。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3分,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5分。

②体育节

奖项等级
得分
奖项等级
得分
总分第一
4分
总分第七
1.1分
总分第二
3分
总分第八
0.8分
总分第三
2.5分
单项冠军
1.5分
总分第四
2分
单项亚军
1分
总分第五
1.7分
单项季军
0.5分
总分第六
1.4分

③班内1人受党、团或行政处分(包括警告)以上处分扣1分。2人或2人以上出现违纪,不能参加评选。

④团日活动(2018级)

奖项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得分
2分
1分
0.5分

⑤迎新晚会获奖情况(2018级)

奖项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其他奖
得分
4分
3分
2分
1分

⑥新生杯辩论赛(2018级)

奖项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得分
2分
1分
0.5分

⑦新生杯团体赛(2018级)

奖项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得分
2分
1分
0.5分


2.个人加分(合计不超过10分)

(1)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加分:党员人数/班级人数*50

(2)义工时

义工时时长
得分
0-20小时
0.1分
20.5-50小时
0.2分
50.5-80小时
0.3分
80.5小时以上
0.5分

注:需提供义工时长证明。

(3)学术类比赛奖项

荣誉等级
奖项等级
得分

国家级

一等奖
3分
二等奖
2.6分
三等奖
2.2分
其他奖
1分

省级
一等奖
2分
二等奖
1.6分
三等奖
1.2分
其他奖
0.5分

校级
一等奖
1.2分
二等奖
0.8分
三等奖
0.4分
其他奖
0.2分

(4)体育文娱类奖项

①国家级

奖项等级
得分
奖项等级
得分
一等奖
2分
第四名
1.4分
二等奖
1.6分
第五名
1.2分
三等奖
1.2分
第六名
1.1分
第一名
2分
第七名
1分
第二名
1.8分
第八名
0.9分
第三名
1.6分
其他奖项
0.8分

②省级

奖项等级
得分
奖项等级
得分
一等奖
1.6分
第四名
1分
二等奖
1.2分
第五名
0.9分
三等奖
1分
第六名
0.8分
第一名
1.6分
第七名
0.7分
第二名
1.4分
第八名
0.6分
第三名
1.2分
其他奖项
0.5分

③市级(校级)

奖项等级
得分
奖项等级
得分
一等奖
1.2分
第四名
0.8分
二等奖
1分
第五名
0.6分
三等奖
0.8分
第六名
0.4分
第一名
1.2分
第七名
0.3分
第二名
1.1分
第八名
0.2分
第三名
1分
其他奖项
0.1分

(5)社会组织及协会举办奖项

国家级
0.8-2分
省级
0.5-1.2分
市级
0.2-0.8分

(6)其他奖项经个人申报,班级推荐,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小组审核认定后,按照0.2分计算。

注:

个人加分最终得分=累积加分*班级人数调整系数

①奖状以盖章单位等级为基准,社会类比赛根据赛事实际规模大小调整。

②团委、学生会、义工联等内部发放的优秀干事及干部等类型奖均不计入内。

③属于评选期间上一学年度的奖学金奖项均不计入内。

④由企业举办的需要交纳相应费用的活动均不计入内。

⑤义工类奖项提交时需附上义工时长,否则按最低义工时计算。


七、评选时间及地点

(一)系统申报

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7:00,学生班集体网上填写先进班集体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注:系统填写申请表还须上传班级合照(用于先进班集体奖杯的制作),照片须高清。

(二)纸质材料提交

1.时间:2019年9月27日17:00前

2.地点:经济学院院办5楼学生事务中心前台

(三)现场展演

1.时间:2019年10月13日。各年级具体时间如下:

      2017级:早上8:30-10:30

      2016级:早上11:00-12:30

      2018级:下午14:30-17:00

2.地点:科技楼二号报告厅


八、奖励办法

(一)对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的班级予以30元/人的活动经费奖励。

(二)对获得院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的班级予以20元/人的活动经费奖励。

(三)对获得院级“最佳现场展示奖”的班级予以学院荣誉奖励。


九、荣誉与奖励的撤销

发给先进班集体的活动经费只允许用于组织有意义的班集体活动。经费的使用,必须报辅导员和班主任批准。如挪作他用或分给个人,一经发现,即追回全部经费,并取消该班已获得的荣誉称号,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主要责任人以警告以上的处分。


十、 附则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仅适用于2018-2019学年度经济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有。



经济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