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2020-06-04
奖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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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深圳大学文化创新发展纲要》落地扎根,彰显本科人才培养的激励导向功能,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我院将启动面向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2020学年度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经济学院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鲁志国、郑尊信

     副组长: 张 颖

     组  员: 金  磊、陈应怡、赵  瑶、毛 成、陈泽佳、李沛燊 

     李泳楷等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成员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原则上为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班学生

 

三、参评条件

(一)申报各类奖学金,均需符合以下评选资格:

1.本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班学生;

2.参评资料须为2019-2020学年度获得;

3.所评选学年度和评选期间未受处分;

4.所评选学年度所有课程及格(特殊贡献类除外)。

(二)按照《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荣誉可兼得,奖学金以最高一项计发。

(三)学院申报后,一旦发现与条件不符者,即取消其评选资格,名额自动作废。如有在评选中弄虚作假者(如篡改成绩单、伪造获奖证明、不如实填写获奖等级等),一律取消当年奖学金评选资格,违反校规校纪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奖项设置

(一)单项先进个人奖

1.“双创之星” 一、二、三等奖

2.“文体之星”一、二等奖

3.“公益之星”一、二等奖

4.特殊贡献奖

特殊贡献类奖金额度,有相关文件规定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学校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

(二)综合先进个人奖:荔园之星

在专业学习、创业创新、公共服务等方面综合表现优秀、满足以下任一评选条件:

1.在专业学习、创业创新方面表现突出,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获A+等级,且列为深圳大学2020届百篇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或在本次评选中获“双创之星”一等奖;且在本次评选须获“公益之星”单项奖奖项,或在学生组织或班集体工作中贡献突出。

2.在公共服务方面表现突出,本次评选内获“公益之星”一等奖;且在本次评选中须获“双创之星”奖项。


五、评选程序及材料提交

(一)6月4日至7月20日17:00,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在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填写申请表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交纸质申请表(导出调整好格式,双面打印,个人手写签名)至汇文楼经济学院院办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前台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chenze_jia@szu.edu.cn。逾时不候!

注意:

1.获奖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20日17:00,截止时间前学生可补充相关佐证材料。

2.获奖材料已用于申请2018-2019学年度奖学金的,不能重复使用。

3.退伍返校学生无需个人申请“特殊贡献奖”,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评定。

(二)奖学金评选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将于下学期9月起统一组织评定,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发放奖金。

(三)申请学生请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登记中国银行账号(银行卡账号和开户人应能一一对应)及个人联系方式,个人银行账号信息及联系方式有变化及时通知学院。


六、本评选细则最终解释权在学院评选工作小组

如有疑问可通过前往汇文楼行政区5楼经济学院2523-11室、来电或邮件等方式咨询。

咨询电话:0755-26538795 陈老师(工作日)

咨询邮箱:chenze_jia@szu.edu.cn



附件:

1.《深圳大学“文体之星”评选细则》

2.《深圳大学“公益之星”评选细则》

3.《深圳大学“双创之星”评选细则》

4.《深圳大学“双创之星”评选标准》

                         经济学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