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系
2024-01-29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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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介绍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的金融专业2002被广东省评为省级名牌专业,2010 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特色专业,2021年被教育部评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1998年获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目前,金融系有专任教师 21名,其中教授4名,副教授8名,讲师9名,有博士学位教师16名,有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资格教师合计15名。绝大多数教师有在国外求学、进修、交流和访问的经历;部分教师在全国一级的学会任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在全国金融领域和相关领域有着一定的学术地位和影响。部分教师获得广东省及深圳市级人才、深圳市优秀教师称号、校长教学奖、学校教学大奖赛一等奖及二等奖等。金融系教师出版学术专著、主编教材数十部,在国内外权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数百篇,获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和教改课题数十项,科研成果获得市级以上政府奖项及国家级学会奖项等十余项。金融系拥有一支爱岗敬业、具有国际视野、教学经验丰富和研究能力强的教师团队。

金融系坚持“大众式”与“精英式”并举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金融基本技能与其他专业技能相结合的专业技能“复合式”培养方案,彰显专业理论与专业实训有机结合的“模块”课程设置。现有金融专业单学位班、数理金融实验班(双学位班)和CFA特色班。课程设置以专业理论课与专业实务课并重、同时匹配一定比例实习课程及双语课程为原则。同时,在深圳、珠海等地建立了银行、证券、期货、外汇交易等实习基地,并且建立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外汇交易、期货交易等网上实训平台。金融系运用金融专业良好的培养体系为社会培养大批优秀人才,自1987年以来已有约5000多名金融专业学生毕业,活跃在深圳、广东、全国乃至国外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同程度的从事与金融业务相关的工作,为金融市场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本科教育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优良的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具备现代经济与金融理论、专业业务知识与技能,尤其是银行、证券、保险、投资、融资、结算、理财税收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和实践技能,较高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良好的创新精神,能在各类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公司财务部门和政府部门从事金融业务和管理工作以及金融教育、科研工作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会计学原理、财政学、概率与统计、计量经济学、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证券投资、公司理财学原理、国际金融、国际结算、金融衍生工具、金融工程、商业银行会计、投资学原理、投资项目评估、风险管理原理、行为金融、固定收益证券、税法等。


授予学位:

经济学学士学位(数理金融班毕业生授予经济学和理学双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