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发展党员相关情况说明
201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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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学生党员的基本要求

1.思想成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的动机端正,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成绩优秀,学习勤奋认真。对获得奖学金的同学优先考虑。有重修科目未通过的同学暂不予考虑。

3.待人诚恳,群众基础好,能起带头作用。

4.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工作积极主动。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生活严谨。有处分未撤除的同学暂不予考虑。

6.党校培训结业,有一定数量(至少6篇)和质量的思想报告(详见《思想汇报》的要求)。

7.成为入党考察人员义工时需满20小时,成为入党发展对象义工时需满40小时,

8.对于一些表现比较突出的同学,如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和能力比较强的学生干部,或在各种比赛中频频夺奖﹑为集体争得荣誉的同学,可以作为入党优先考察的对象。

发展学生党员的基本程序

1.在各班团支部内部进行团员推优工作。选出优秀团员推荐给有关党支部。各支部要求将团组织、班级团支书作为甄选入党积极分子的依靠力量。

2.由各支部组织党员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对所有写了入党申请书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调查,初步选定符合基本条件的发展对象考察名单。基本条件包括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一年级本科(研究生)同学在高中(本科))已经被发展成为积极分子并能提供相应材料且表现积极者可于年级中优先考虑]、义工时满20小时﹑思想汇报至少4篇﹑没有要重修的科目﹑没有未撤消的处分。该项工作由学生党员和预备党员来完成。发展党员期间,由各党支部书记整理发展对象详细档案和登记表,并确定好培养联系人,全方面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

3.符合基本条件的发展对象考察人员可参加党课,并经过后期考察由支部讨论决定为正式入党发展对象。基本条件包括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一年[一年级本科(研究生)同学在高中(本科))已经被发展成为积极分子并能提供相应材料且表现积极者可于年级中优先考虑]、义工时满40小时﹑思想汇报至少4篇﹑没有要重修的科目﹑没有未撤消的处分。

4.符合基本条件且通过党课培训考试的入党发展对象列为入党对象。由学生党支部委员(含教师和学生)审核确定,并安排本支部党员收集该同学的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资料,完善党员档案——各支部安排本支部党员对审核确定的入党对象作全面﹑深入的群众意见调查——各支部委员会考察对象发表意见和看法,通过讨论决定是否同意把发展对象提交到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确定两名入党介绍人——对少数还有争议的发展对象,决定做进一步的调查。

5.对少数有争议的入党对象继续进行调查,并交下次支部大会讨论。若不通过,则继续考察,在下一批发展预备党员时再考虑。

6.召开支部大会,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两位入党介绍人宣读介绍人意见,支部大会讨论后全体党员进行投票表决。

8.表决通过后,填写“支部大会通过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完善“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和“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等表格后,将发展对象材料和表决情况递交院院党委。

9.由院党委指派专门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并填写申请人入党意见。

10.院党委召开会议讨论审核后,在全院范围内公布预备党员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