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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4年金融硕士(MF)研究生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金融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广东省高等学校名牌专业。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深圳大学成为全国首批金融硕士专业学位(MF)授权点,成为深圳市唯一本土院校MF培养单位。本专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性金融专门人才。


一、招生人数
2014年我校拟招收秋季入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5名(其中拟接收推免生不超过2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条件请参阅《深圳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2.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须交验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注意:往届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历信息原则上在中国学生信息网上可查得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等原因不能查得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http://www.chsi.com.cn/xlrz/);应届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籍信息原则上在中国学生信息网上可查得相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境外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考生复试时须提交上述学历证明资料。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三、报考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考生可于2013年10月(准确时间待教育部最新文件下达后,在此处公布)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考点选择考生本人户口或工作、学习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按照所选报考点的规定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具体确认时间、确认地址以考生所选报考点公布为准。
考生现场确认所持资料: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网上报名编号(将姓名和网上报名编号提前写在空白纸上),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缴交报名费:考生现场确认时领取《缴款通知书》进行缴费。
报考点按规定现场确认时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入学考试及录取
1.初试
准考证打印:我校研招办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4年1月左右(准确时间待教育部最新文件下达后,在此处公布)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具体事宜咨询所选报考点。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③303数学三(满分15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④431金融学综合(满分150分,招生单位自命题,由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编制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公布于《深圳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经济学院网站(大纲内有推荐教材)
2、复试
复试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笔试科目:证券投资(参考书目:《证券投资学》(第3版),吴晓求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2月)。
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
复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体检结果,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者委托培养。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复试录取具体规定请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
推免生复试录取规定请查阅于推免生复试前公布的《关于深圳大学2014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五、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2年。2014年9月入学。可在职学习,每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六、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由深圳大学颁发的、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学费及在校待遇
1.学费拟2年5.2万(含论文指导答辩费,不含教材资料费),最终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2.在校期间学校不提供校内住宿。
3. 不享受学校奖学金待遇,可参评优秀学员、优秀毕业生奖。


八、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55-26534991
咨询地点:深圳大学文科楼五楼2523-7(经济学院专业硕士教育中心)
Email:ceszu@szu.edu.cn
网址:http://bs.szu.edu.cn
经济学院网址:http://bs.szu.edu.cn/zyss
备注:本招生信息内容不尽之处请参阅《深圳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拟2年5.2万(含论文指导答辩费,不含教材资料费),最终以上级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