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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新生入学须知(节选)

2014级新同学:
祝贺你考入深圳大学,并预祝你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有关入学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前应办理好相关手续
1.迁移户口(咨询电话:0755-26534963)
(1)深圳市外的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按有关规定,如入学时不迁移户口,在读期间,学校将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凡要求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管辖派出所:粤海派出所)
(2)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交至深圳大学保卫部户证室(学生宿舍区篷莱客舍一楼,咨询电话:0755-26534963),逾期不再办理。(注:由于办理入户和新身份证约需时8个月,请新生务必按时交齐材料。)
应交材料如下:①《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身份证(正反复印)复印件2份;③《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④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相片3张以及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须拍摄深圳市统一联网的身份证数码相片,领取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校内拍摄地点如下:①学生宿舍区凌霄斋一楼②学生宿舍区篷莱客舍一楼保卫部户证室③西南区雨巷一条街云鸥图文摄影)。
(3)定向生不迁户口。
2.迁移党组织关系(咨询电话:0755-26536609;0755-26733250)
中共党员新生须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广东省外党员新生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处需写“深圳市委组织部”,省内党员新生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处需写“深圳大学党委组织部”,入学报到时请交到所属学院。
3.档案补充材料(咨询电话:0755-26558494)
如有新生需补充档案材料,补充的各类档案材料需转出单位密封加章,入学报到时,自行交至研究生院档案室(地址:办公楼444室,联系电话:0755-26558494)。
4.其他
准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0张。

二、报到(咨询电话:0755-26538248)
1.报到时间:9月14日上午8:30至下午5:00
2.报到程序:
(1)交验《录取通知书》(交验后交由新生本人保存)。硕士研究生,属应届本科毕业生者必须同时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按教育部规定,应届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2)领取《深圳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入学指引》按表办理有关报到手续。
3.特别提醒:
关于报到地点、接站安排等其他事宜,请于8月中下旬留意我校招生信息网的最新公告。对学校环境不熟悉的同学可查看该网址上公布的学校地图。

三、入学费用
金融(MF):学费共计人民币52,000元,按年缴交,第一、二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缴交26,000元。
会计(MPAcc):学费共计人民币62,000元,按年缴交,第一、二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缴交31,000元。
国际商务硕士(MIB):学费共计人民币52,000元,按年缴交,第一、二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缴交26,000元。
住宿:
金融、会计、国际商务不安排宿舍。


四、缴费办法
金融(MF)、会计(MPAcc)、国际商务(MIB)8月17日前根据《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上的具体说明到指定的银行缴交学费。

五、入学要求(咨询电话:0755-26538248)
1.按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在报到日期之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须经研究生院(筹)批准,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研究生院(筹)咨询电话:0755-26538248。(经济学院专硕新生若不能按时报到,请向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请假,辅导员联系电话已经发到你的邮箱)
2.对入学复查发现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学校同意,研究生管理部门批准,须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手续,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家治疗,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六、特别提示
学校设有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研究生入校报到后可留意相关单位招聘公告,并按要求申请,若获聘约,有相应岗位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