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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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科研创新、全面发展,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切实推动我校校风、学风建设,根据我校相关社会奖学金设置协议,现就我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细则通知如下:

 一、各社会奖学金的名额、标准及申请条件

(一)鹏城奖学金

1、名额及金额

研究生1人,一次性奖励10000元。

2、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2019、2020级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除外)。

3、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在全班或全年级名列前茅;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公开发表科研成果。

 (二)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

1、名额及金额

博士生2人,一次性奖励40000元;硕士生1人,一次性奖励25000元。

2、评选对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与学校签订校际协议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除外)。

3、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爱国爱校、品行端正;

(2)所有课程合格;

(3)具有强烈的学习创新意识,研究能力显著、学术成果突出,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Ⅰ.在重大学科竞赛中获奖,同等条件下,按竞赛规格,获奖等级排序;

Ⅱ.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同等条件下,按论文数量、影响因子大小、刊物等级从高到低排序;

Ⅲ.科研课题或创新项目取得突出成绩,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Ⅳ.其他学术科研创新成果,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评奖时间及流程

(一)9月10日:学校发布评选通知,启动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9月10日—9月14日: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

(三)9月14日—9月21日:所有符合参评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登录深圳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在线填写相关奖学金的申请审批表,其中国家奖学金还需上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汇总表》至系统,打印申请材料,学生本人签名,附相关成果复印件,经导师(推荐人)签字,送交所在院评审委员会联络人。(奖学金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14日8:00—9月21日23:00)

(四)9月22日—9月30日: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学院推荐名单经线上审核通过后,应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经评委会委员签字、学院签章后,附获奖学生个人申请审批表(必须已有审批意见、领导签字和公章)和学院统一打印的评选成绩单一并提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3室。

(五)10月8日-10月15日: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各院级推荐名单,并将校级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七)10月22日前,校评审领导小组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八)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学校将当年研究生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其他事项:

(一)有关论文证明材料无需图书馆开具检索证明,可自行在相关数据库中检索截图上传。检索指引见附件3,图书馆咨询电话26537700转808。

(二)参评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需所修课程全部通过,成绩排名以学籍系统数据为准。

(三)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四)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反馈方式:

联络人:李老师 ;办公电话: 26749961;办公地址:明德楼10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