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经济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细则
2022-05-2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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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深大【2014】187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特制定经济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如下:

 

一、参评资格

1、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好,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记录;

4、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积极参加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5、在校期间,公开发表高水平科研成果或荣获高水平专业竞赛奖励或获得多项社会工作表彰。

 

二、推荐要求

经济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学院推荐名额为13个。


三、评选日程

1、5月24日—25日:学院组成评委会。制定并公布评奖细则。

2、5月25日上午8:00—5月27日中午12:00: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登录深圳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研究生服务-奖学金管理模块(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填写、提交、打印《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并附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字,递交给经济学院明德楼1009李老师。

3、5月30日-6月6日:学院评委会对本学院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按照评选细则拟定《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学院推荐名单》,所有评委签字确认,并在院内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于6月6日下午17:00前将《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学院推荐名单》和《经济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情况总结》电子版发送至学生部公文邮箱,签字盖章质版提交至粤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A303室/丽湖校区综合办事大厅22号窗。

4、6月7日-6月10日:学生部审核所有申报材料,经校内公示,确定获奖名单。

 

四、注意事项

1、参评论文发表时限为2019年9月1日—2022年5月23日。发表论文均指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其导师)。

2、申报者须按评选日程及时申报,凡无故逾期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申报表所填信息及申报材料须真实无误,严禁弄虚作假,若经认证所提供材料有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评奖资格。

3、经济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事宜联络人为李老师,联系方式为26749961,联系地址为丽湖校区经济学院明德楼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