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经济学院2017-2018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2018-10-11
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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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经济学院2017-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根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学校会议有关精神,结合经济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  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要求
(一)参评对象
2018年被我校正式录取并注册报到、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学习研究生(以在职形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外)。
(二)参评条件
1、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参评说明
1、经济学院为了倡导严谨、活泼和创新的高层次、高水平科研学术氛围,兼顾申请者的学业成绩与科研成果,特制定本院学业奖学金总分数计算方法:
学业奖学金总分数 = 学业成绩分数+ 科研成果奖励分数 ;
学院为学业奖学金申请者进行学业奖学金总分数排名,并按照排名顺序对申请者依次评定学校相应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2、计算规则说明
  2.1 学业成绩分数:
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业成绩以学校出具的研究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准;
 2016级、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业成绩以学校出具的学位课平均成绩为准;
2.2 科研成果奖励分数:
此次计入奖励分数的科研成果主要以申请者发表的本专业科研论文和参加各类(校)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科研竞赛的参赛成绩来体现;
申请者必须至少发表一篇本专业论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申请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或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第一作者是申请人的导师;
申请奖学金时使用的成果应以见刊为准(仅获得录用通知的成果不得使用);
刊物发表时间为自上一年的9月1日起至今年8月31日。(毕业年级申请人的刊发时间可延长至本年度奖学金申报截止日)
2.2.1科研论文成果奖励分数计算方法如下:
核心期刊(包含C扩)论文奖励分数   =   2分/篇;
C刊论文奖励分数                    =   3分/篇;
权威期刊论文奖励分数                =  25分/篇;
顶级期刊论文奖励分数                =  30分/篇;
英文期刊论文奖励分数将根据中科院的JCR检索分区及其影响因子来确定其对应奖励分数。
2.2.2深圳大学研究生科研竞赛范围:
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本学科全国性专业竞赛、 荔园论坛和其他经济学科内部主办的科研竞赛活动(详见附件)。
(校)市级学科竞赛获奖奖励分数依次为:
四等次奖0.5分, 三等次奖1分,二等次奖 1.5分, 一等次奖2分
省级学科竞赛获奖奖励分数依次为为             
四等次奖1分, 三等次奖2分,二等次奖 2.5分, 一等次奖3分
国际级、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奖奖励分数依次为
四等次奖10分, 三等次奖15分,二等次奖 20分, 一等次奖25分
2.3 期刊认定标准说明:
顶级期刊或权威期刊以深圳大学[2013]72号文件《深圳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顶级权威学术期刊目录》的认定标准为准;
C刊 即 CSSCI期刊(南大核心);
核心期刊为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
C扩为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


二、  各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规定
(一)201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规定
1、评审要求
2016级博士研究生和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直接由学院、党委研工部审核。
2、审核原则
根据《深圳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说明,被录取学生的基本奖助学金等级一经确定,在标准学制年限内将基本保持不变;但学校将根据入学之后的学业成绩、是否违纪、科研成果等因素进行微调,提升或降低等级。奖学金降档、取消或提升情况说明如下:
奖学金等级降低或取消情况:根据学生在研究生院的违规、违纪备案记录,学院将对其做出学业奖学金等级降低或取消的处罚决定。
奖学金等级提升情况:如有同学因违规、违纪处分被降档奖学金或者取消奖学金,学院将统一通知下一等奖学金获得者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应材料;该奖学金等级中空出名额由申请者中学业奖学金总分数排名靠前者自动填补。
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其学籍注册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在硕士研究生学籍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在博士研究生学籍注册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规定
1、评审要求
2017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直接由学院、党委研工部审核;
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按年评审,第一年为新生奖学金,第二、三年为学业奖学金。2017级硕士研究生需网上申报,并提交个人申报材料。个人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奖学金奖励办法及名额分配
2017级参评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两个等级,只在标准学制内享受。
获评一等奖学金的比例不超过当年可参评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20%,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获评二等奖学金的比例不超过当年可参评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40%,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2017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具体如下:
经济学院
专业
参评人数
奖学金总名额
国际贸易学
10
50
会计学
13
金融学
25
理论经济学
13
区域经济学
14
统计学
8

(三)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规定
1、评审要求
2018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党委研工部直接认定发放,无需个人申报及学院评审;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按年评审,第一年为新生奖学金,第二、三年为学
业奖学金。2018级硕士研究生(包括特等和一等认定的研究生)需网上申报,并提交个人
申报材料。个人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018级硕士研究生特等奖学金及部分一等奖学金原则上由党委研工部根据招生及录取数据统一认定;余下参评的一、二等奖学金由学院根据被录取学生的入学考试成绩、科研成果、培养潜力等综合因素,按名额评定。
2、奖学金奖励办法及名额分配
2018级参评新生奖学金:分为特等、一等和二等三个等级。
特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所有推免生、985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本校应届毕业生学分绩点3.3以上(根据近两年录取情况暂定学分绩点3.3以上)的学生直接认定为特等;
扣除上述人数后,获评一等学业奖学金的比例不超过20%,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其中211高校和本校的应届毕业生优先参评一等奖;
获评二等学业奖学金的比例不超过40%,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学院
参评学生
特等
一等
二等

奖学金总名额
合计
认定
认定
参评
经济学院
80
59

4
8
71
2018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具体如下:

3、2018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选时,调剂生同等条件下降一档参评。
三、 奖学金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1、10月8日:党委研工部公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下达获奖名额。
2、10月9日—10月11日: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由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院评审委员会名单及评选细则需在学校公文通上予以公布。
学院根据党委研工部公布的获奖名单及审核要求对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进行审核和评审。
3、10月12日—10月15日: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登陆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在线填写申请表(模板见附件6),填好后打印,本人签名,附相关成果复印件,送交所在院评审委员会联络人。(评优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12日9:00-15日23:30)
4、10月16日—10月22日:学院对变更情况和评审结果公示3天(如无变更则不需公示),并于10月22日16:00前向党委研工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楼423)报送。
报送资料如下:
(1) 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2)《深圳大学201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核情况登记表》;
(3)《学业奖学金推荐名单》(经学院评委会签字、盖章)(审核通过后可由系统导出);
(4)学生个人申报材料。
5、10月23日—10月29日:党委研工部对各学院(部)提交的名单汇总审核、公示后,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名单。
6、奖金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部)在每学年初对本院(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进行评选,对因违纪、违规等原因导致不符合参评及获奖条件的研究生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报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二)休学、退学等学籍异动的研究生暂停发放当年学业奖学金,学院将上述情况登记在《深圳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核情况登记表》中。
(三)对认定或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各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
(五)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及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
五 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反馈方式:
    联络人:李老师  
办公电话: 26749961
办公地址:文科楼2523-7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2018年10月9日


附件: 

一 深圳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认定范围


序号
竞赛名称
级别
举办单位
报名参赛学生涉及的学科或领域
1
全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
A类
(含B类)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联合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智慧城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数字音视频编解码(AVS)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主办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等
2
全国研究生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大赛
A类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联合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中国通信学会、移动智能终端技术创新与产业联盟、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协办
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等
3
中国研究生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
A类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国际宇航联合会、中国宇航学会、中国航空学会联合欧盟QB50立方星低热层大气探测委员会、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工作委员会主办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力学、电力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土木工程 、安全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
4
中国石油工程设计大赛
A类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世界石油大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中国石油学会、中国石油教育学会联合主办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等
5
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A类
(含B类)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等

(续表)

6
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
A类
(含B类)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电子学会联合主办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等
7
中国研究生石油装备创新设计大赛
A类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中国石油教育学会主办
机械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力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
8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A类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导,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主办,中国传媒大学、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承办
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广告设计类专业
9
中国大学生新材料创新设计大赛
A类
由工业与信息化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教育部高等学校材料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支持
材料学相关专业
10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竞赛
A类
教育部高等学校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共同举办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企业管理、数学建模、财务分析、等物流各环节(采购、包装、仓储、流通加工、配送、运输等)相关专业
11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A类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
能源、机械、资源、建筑、电气、海洋、社会、经济、矿业等多个领域
12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A类
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联合主办
英语相关

(续表)

13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挑战赛
A类
(含B类)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三创赛竞赛组织委员会、全国决赛承办单位、分省选拔赛承办单位和参赛学校组织实施的全国性竞赛
电子商务相关
14
教育硕士专业教学
技能大赛
A类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
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数英教育等专业
14
建设工程与管理
创新竞赛
B类
清华大学主办、香港金门建筑有限公司赞助的面向全球在校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的建设工程与管理领域的创新型竞赛
内容涉及建设工程技术、管理和法律法规、城市规划与管理、城市经济与房地产等多个方面



二 本学科全国性专业竞赛列举

1“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

2“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国家级竞赛

3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4 其他本学科全国性专业竞赛


三 本学科行业内部主办的学科竞赛列举

1 CFA 相关学科竞赛活动

2 ACCA 相关学科竞赛活动

3 其他经济类学科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