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经济学院2020年社会奖学金评选细则
2020-09-29 12:00
奖助贷
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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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科研创新、全面发展,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切实推动我校校风、学风建设,根据我校相关社会奖学金设置协议,现就我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细则通知如下:

 一、各社会奖学金的名额、标准及申请条件

(一)鹏城奖学金

1、名额及金额

研究生1人,一次性奖励10000元。

2、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2018、2019级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除外)。

3、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在全班或全年级名列前茅;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公开发表科研成果。

 (二)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

1、名额及金额

博士生2人,一次性奖励40000元;硕士生1人,一次性奖励25000元。

2、评选对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与学校签订校际协议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除外)。

3、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爱国爱校、品行端正;

(2)所有课程合格;

(3)具有强烈的学习创新意识,研究能力显著、学术成果突出,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Ⅰ.在重大学科竞赛中获奖,同等条件下,按竞赛规格,获奖等级排序;

Ⅱ.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同等条件下,按论文数量、影响因子大小、刊物等级从高到低排序;

Ⅲ.科研课题或创新项目取得突出成绩,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Ⅳ.其他学术科研创新成果,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评奖时间及流程

1、9月27日:研工部公布评选要求、流程及推荐名额。社会奖学金由学院按照党委研工部下达名额推荐,不得缺额。

2、9月28日-9月30日:学院成立评委会,公布评委会名单及评奖细则。

3、10月2日—10月11日: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登陆深圳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在线填写(申请表附后,申请表需双面打印),并附证明材料,提交到所在学院。(注: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评优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2日10:00—10月11日23:30)

4、10月12日—10月18日:学院资格审核,拟定推荐名单、经线上审核通过后校内公示(3天)上报党委研工部。上报资料包括:

(1)社会奖学金获奖名单(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同时通过公文通提交电子版至党委研工部);

(2)学生申请表(必须已有审批意见、领导签字和公章)及证明材料。

(3)学院统一打印的评选成绩单,盖公章。

5、10月19日-10月25日:党委研工部审核各院推荐名单,组织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博士一级学科点二次评审。

6、10月25日后:党委研工部公示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将初评结果报设奖单位审批。通过后,公布正式获奖名单并发放荣誉证书。

 

三、有关说明

(一)社会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二)其他参评条件请参照《党委研工部关于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意见》。

(三)学院申报后,一旦发现与条件不符者即刻取消其评选资格,空出名额不再递补。如有在评选中弄虚作假者(如篡改成绩单、伪造获奖证明、不如实填写获奖等级等),一律取消当年奖学金评选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反馈方式:

联络人:李老师 ;办公电话: 26749961;办公地址:文科楼25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