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大学学生部下发的《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济学院学生事务与生涯发展办公室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年级认定评议小组以及学院认定工作小组,根据《深圳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2024年深圳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等有关证明和材料,对本院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评议以及认定。
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级别进行公示,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本人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进入“困难认定”模块,查看2024-2025学年的评定等级。如系统显示本学年的审核状态为“待学校审核”,则为已通过学院审核。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10:00。
如学生本人有异议,可向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复议:
联系人:柯老师;
电话:0755-26538795;
办公地点:明德楼1001。
经济学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