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经济学院2020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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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相关规定,现就2019-2020学年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参评对象为经我校正式录取并注册报到的全日制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除外)。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其学籍注册阶段确定身份参与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定。在硕士研究生学籍注册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在博士研究生学籍注册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奖励标准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并颁发证书。

 

三、奖励名额

经济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为博士1名,硕士8名。

申请人数超出研究生管理部门下达名额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成果突出的参评者,符合评奖条件的申请人数达不到研究生管理部门下达名额的,奖项名额自动空缺。

 

四、参评条件

优秀研究生干部主要奖励优秀的校、院级研究生干部或学校社团组织负责人以及在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参选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担任校、院级研究生干部、学校社团组织负责人累计满一年,或在公益组织中服务满一年;

2、任职期间有突出工作表现,能提供典型材料及例证;

3、学习态度端正,所修课程全部通过。

其他条件请参照《党委研工部关于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意见》。

五、评奖时间

(一)9月28日—9月30日:学院、各班成立评委会、公布评选细则。

(二)10月2日—10月11日:个人网上申报。

(三)10月12日—10月18日:学院资格审核,线上审核通过推荐学生名单、经校内公示上报党委研工部。

(四)10月19日-10月25日:党委研工部审核、公示、公布获奖名单。

(五)报请学校颁发奖金及证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申报程序

(一)9月28日—9月30日: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由院(部)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部)评选细则。院(部)评审委员会名单及评选细则需在学校公文通上予以公布。

(二)10月2日—10月11日:所有符合参评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登陆深圳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在线填写申请表,打印后,本人签名,附相关成果复印件,经导师(推荐人)签字,送交所在院评审委员会联络人。(评优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2日10:00—10月11日23:30)

(三)10月12日—10月18日:各院(部)评委会审核个人申报材料、线上审核通过推荐学生名单并公示。向党委研工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汇元楼423)报送如下材料:

1、《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附件3)

2、学生个人申报材料(《深圳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审批表》(附件4)、科研成果复印件(承担科研项目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等)、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3、学院统一打印的评选成绩单,盖公章。

(四)党委研工部审核、公示后于10月25日后公布获奖名单。

(五)奖金及获奖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奖细则详见《深圳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在职学习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深圳大学在职学习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奖办法》评奖,具体事宜由所在学院通知。

(二)参评研究生需所修课程全部通过,成绩排名以所修所有学位课或必修课的平均成绩为准。

(三)奖学金申报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奖资格。

(四)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反馈方式:

联络人:李老师 ;办公电话: 26749961;办公地址:文科楼25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