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2024 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及专业名额分配公示
2024-05-1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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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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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的要求,经济学院将开展 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校院两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同时进行,校级比例为今年毕业生人数的5%,院级比例为今年毕业生人数的10%(各专业名额分配见附件2)。将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综合评选优秀毕业生,具体要求见附件3。

现将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2024 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及专业名额分配进行公示,本细则及名额分配由经济学院 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讨论通过,并负责解释和执行。本细则未尽之事宜由评选小组进行补充。

公示期即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上午10:00。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的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材料至明德楼1001办公室实名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有理有据,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2653-8795,柯老师;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