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经学生自主申请、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现对我院2020-2021学年度港澳台学生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周五)17:00止。如对拟推荐人员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以下方式向学院反映:
方式一:电话申诉;
方式二:书面申诉提交至明德楼1001办公室。
有异议的同学务必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上两种方式之一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时须说明具体事实,提供真实信息(不接受任何匿名申诉)。如申述情况属实,学院将对初步评选结果进行更改并公示。
该名单为学院拟推荐获奖名单,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学生部公布为准。
联系人:高老师
邮箱:gaozw@szu.edu.cn
办公地点:明德楼1001办公室
本拟推荐获奖名单最终解释权在经济学院港澳台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
经济学院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