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经学生自主申请、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现对我院2023-2024学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学生奖学金初评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17:00止。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奖学金评选小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柯老师;
电话:0755-26538795;
办公地点:明德楼1001。
经济学院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