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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23年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双证)招生信息

深圳大学是我国的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深圳大学获得批准培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资格。深圳大学是深圳市唯一本土院校MPAcc培养点。学校高度重视MPAcc教育,设立MPAcc教育办公室,统一配置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整体优势,以培养具有宽广的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级财务与会计专业人才为目标,特别注重财务总监(CFO)方向及注册会计师(CPA)方向的培养,实现MPAcc项目的高起点和快速发展。

一、招生人数

2023年我校拟招收会计硕士 70 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详见《深圳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考点代码:4427)。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四、准考证打印(具体研招网公布为准)

考生可于研招网公布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二)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全国联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制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全国统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四)初试成绩发布

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查询。

六、复试 (由经济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一般不高于200%。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各专业招生计划和上线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二)复试时,招生学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以复试前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四)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复试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复试笔试科目:

(1)考试科目:政治20分   命题学院:经济学院

不提供参考书目(采取笔试形式,测试考生综合运用知识的写作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内容为当前热点的时事政治问题给定材料,根据要求进行分析,写一篇论文,不少于800字。考试时间为50分钟)

(2)考试科目:会计(含财务会计与财务管理120分;管理会计与审计60分)共计18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命题学院:经济学院

1.《会计》(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考试章节:

第一章 总论

第二章 存货

第三章 固定资产

第四章 无形资产

第五章 投资性房地产

第六章 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

第七章 资产减值

第八章 负债

第十三章 金融工具

第十六章 所有者权益

第十七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九章 所得税

第二十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二十三章 财务报告

2.《财务成本管理》(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考试章节:

第一章 财务管理基本原理

第三章 价值评估基础

第四章 资本成本

第五章 投资项目资本预算

第六章 债券、股票价值评估

第八章 企业价值评估

第九章 资本结构

第十章 长期筹资

第十一章 股利分配、股票分割与股票回购

第十二章 营运资本管理

3.《审计》(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考试章节:

第一章 审计概述

第二章 审计计划

第三章 审计证据

第七章 风险评估

第八章 风险应对

第九章 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审计

第十三章 对舞弊和法律法规的考虑

第十八章 完成审计工作

第十九章 审计报告

第二十章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

4、《管理会计学》(第9版),孙茂竹、支晓强、戴璐 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 20

考试章节:

第1章 管理会计概论

第2章 成本性态与变动成本法

第3章 本—量—利分析

第5章 生产经营决策

第6章 存货规划与周转期控制

第7章 投资决策

8 章 成本管理:目标、责任与标准

第9章 作业成本计算与管理

第10章 预算管理

第11章 业绩考核

考试基本题型: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实务题、分析题等。

(可以使用简易计算器)

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20分)、会计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80分)。

七、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①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

②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考生复试批次、总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分、面试总分、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③同一复试批次内调剂生与一志愿考生一起复试,共同排名。

新生奖学金评定不区分复试批次,按所有统考录取考生的总成绩排序。调剂生是否降档、统考难易程度是否折算分值参评具体由招生学院(部)确定。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二)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

(三)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四)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五)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逾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或人事档案者。

(八)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

考试作弊已经纳入刑法,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八、录取类别及就业

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须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非定向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九、学制、学费及在校待遇

学制3年(1.5年课程学习,1.5年完成学位论文)。2023年9月入学。每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学费共计人民币11,4000元。(含论文指导答辩费,不含资料费、教材费等),每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缴交38,000元。(逾期不交学费者,视为自愿放弃学习。中途退学不退学费。)学习期间,如因课程或论文不通过而重修,可能涉及相关费用。

在校期间学校不提供校内住宿。

不享受学校奖助贷待遇,可参评优秀学员、优秀毕业生奖。经济学院设立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十、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由深圳大学颁发的、国家承认的注明学习方式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一、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55-26534991 郑老师 张老师

咨询地点:深圳大学丽湖校区经济学院办公大楼10楼1011室

咨询邮箱:ceszu@szu.edu.cn

经济学院专硕中心网: http://bs.szu.edu.cn/zyss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s://yz.szu.edu.cn/index.htm

备注:本招生信息内容不尽之处请参阅《深圳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