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
2022-03-22 00:00
先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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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支委会研究,并请示上级党委同意,拟确定马诗茵等61位同志为发展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至3月27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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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科国贸经济物流党支部发展对象公示、本科会计学党支部发展对象公示、本科金融学第二党支部发展对象公示、本科金融学第一党支部发展对象公示、研究生国贸党支部发展对象公示、研究生金融学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公示、研究生理论经济学发展对象公示、研究生区域经济党支部发展对象公示、研究生统计学会计学党支部发展对象公示、博士研究生党支部发展对象公示


中共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