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经济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
2020-06-09
奖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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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深大【2014】187号文件)相关规定及党委研工部《关于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经济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特制定如下:

一、参评资格

1、2020年第一批申请答辩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以在职形式学习的专业学位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周末授课班)除外);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好,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记录;

4、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积极参加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5、在校期间,公开发表高水平科研成果或荣获高水平专业竞赛奖励或获得多项社会工作表彰。

 

二、推荐要求

按照《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规定,我院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为10名。

 

三、评选日程

1、6月5日— 6月8日:学院组成评委会。

2、 6月8日—6月11日中午12:00前(系统开放时间:6月8日9:00—6月11日12:00):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登陆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研究生服务——奖学金管理模块(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填写、打印《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2),请按填表说明指引填写(附件3)并附成绩单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字(可以使用电子签名),将电子版于6月11日中午12点前递交至邮箱51462247@qq.com,邮件主题备注“姓名+年级专业+优毕”,逾期不侯。

3、6月11日—6月16日:学院评委会对本学院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按照评选细则拟定《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学院推荐名单》(附件4),经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于6月16日下午17:00前上报党委研工部(办公楼423室)。

4、6月17日-6月22日:党委研工部审核所有申报材料,经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定获奖名单。


 四、注意事项

1、个人申报材料需提供:附件5《深圳大学经济学院2020届优毕评选材料汇总表》、附件2《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含本人论文题目的目录页、含作者姓名的论文首页)、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请按上述要求及顺序依次排放)

2、参评论文发表时限为2017年9月1日—2020年5月30日。发表论文均指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其导师)。

3、核心期刊参考目录可参照以下路径检索:

图书馆主页——服务——查收查引——检索指引。

网址http://www.lib.szu.edu.cn/?action-viewnews-itemid-3990

4、申报者需按评选日程按时申报,凡无故逾期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申报表所填信息及申报材料须真实无误,严禁弄虚作假,若经认证所提供材料有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评奖资格。

5、如有疑问请联系李老师:

办公电话:0755-26749961, 办公地址:文科楼2523-7

6、 在职学习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周末授课班)根据《深圳大学在职学习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奖办法》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