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经济学院2018-2019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细则
2019-09-27
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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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相关规定,为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确保我院2019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下称“评委会”)讨论,特制定本细则:

一、参评对象

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参评对象为经我校正式录取并注册报到的全日制在校学习的研究生(以在职形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周末授课班的研究生除外)。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其学籍注册阶段确定身份参与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定。在硕士研究生学籍注册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在博士研究生学籍注册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奖励标准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并颁发证书。


三、奖励名额

经济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奖名额为博士1个,硕士6个。


四、参评条件

优秀研究生干部主要奖励优秀的校、院级研究生干部或学校社团组织负责人以及在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参选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担任校、院级研究生干部、学校社团组织负责人累计满一年,或在公益组织中服务满一年;

2、任职期间有突出工作表现,能提供典型材料及例证;

3、学习态度端正,所修课程全部通过。 

五、评奖时间

(一)9月26日—9月28日:学院成立评委会、公布评选细则。

(二)9月28日—10月8日:个人网上申报。

(三)10月9日—10月16日:学院资格审核,线上审核通过推荐学生名单、经校内公示上报党委研工部。

(四)10月17日-10月25日:党委研工部审核、公示、公布获奖名单。

(五)报请学校颁发奖金及证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申报程序

(一)9月26日—9月28日: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由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部)评选细则。

(二)9月28日—10月8日:所有符合参评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登陆深圳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在线填写申请表,打印后,本人签名,附相关成果复印件,经导师(推荐人)签字,送交学院评审委员会联络人。(评优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29日10:00—10月8日23:30)

(三)10月9日—10月16日:学院评委会审核个人申报材料、线上审核通过推荐学生名单并公示。向党委研工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汇元楼423)报送如下材料:

1、《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2、学生个人申报材料(《深圳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审批表》、科研成果复印件(承担科研项目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等)、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3、学院统一打印的评选成绩单,盖公章。

(四)党委研工部审核、公示后于10月25日前公布获奖名单。

(五)奖金及获奖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奖细则详见《深圳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在职学习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深圳大学在职学习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奖办法》评奖,具体事宜由所在学院通知。

(二)参评研究生需所修课程全部通过,成绩排名以所修所有学位课或必修课的平均成绩为准。

(三)奖学金申报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奖资格。

(四)咨询电话:

 文科楼行政楼2523-7,李老师,26749961。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