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大经济学院2023年下半年自考学位申请通知

发布于 2023-10-27 14:05:00 浏览量 192

同学们好!

自学考试金融学(金融、金融管理课程组)、市场营销(销售管理、市场营销课程组)、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同学,请按以下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特别说明:根据《深圳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文件精神,2022年起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替代学位英语申请学士学位。详情请查看深圳大学关于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公告http://cce.szu.edu.cn/info/1039/2204.htm

一、申请条件

1、在读期间已通过广东省学位英语统考(深圳大学考试),成绩合格(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或者在读期间已通过深圳大学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2022年起),关注微信公众号szuxwwy或“深圳大学成人本科学位外语考试”可查询成绩。

2、已获得2023年6月的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无平均分要求。

注意:必须在规定的申请学位的期限内申请(即本科毕业申请时间算起半年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学位,后续不再受理学位申请,责任自负。请相关毕业生务必严格按以下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请材料(请于11月7日之前提交,务必保证材料准确无误,不符合要求一律返工,损失自负!)

1、学位申请信息收集表:微信扫码填写提交,所填信息必须保证准确无误,如有错误,导致无法申请学位或学位信息无效,责任自负。

2、以附件形式将以下材料发到邮箱3497547157@qq.com

(1)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具体要求请认真查看摄像须知(附件一);

(2)本科毕业论文终稿:Word版PDF版各一份,以【专业+姓名+准考证号+论文】命名;

(3)开题报告一份(模板见附件二),以【专业+姓名+准考证号+开题报告】命名;

(4)原文对照查重报告(要求维普系统,查重率低于30%),以【专业+姓名+准考证号+查重报告】命名。说明:本科毕业论文成绩通过时间是2021年10月之后的考生无需提交查重报告,其他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论文通过时间查询网站: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zkselfec/login/login.jsp

3、请于11月7日之前寄出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请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签名+日期)

(2)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https://www.eeagd.edu.cn/zkselfec/login/login.jsp点击报考-打印信息简表1份

(3)本科毕业证复印件1份(请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签名+日期)

(4)手写承诺书1份(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写明本人所提交的所有学位申请材料与原件相符,真实有效,如由于材料的真实性影响学位申请,后果自负。签名、电话、日期)

注意:请正反面用纸,材料(1)(2)在同一张纸上,材料(3)(4)在同一张纸上。

(5)另外单独复印本科毕业证1份

(6)打印学位英语合格成绩单1份(①2021年及以前的学位英语成绩单打印链接http://ehall.szu.edu.cn/jwapp/sys/crwycjcx/entrance.do 2022年起学位英语成绩单在微信公众号“深圳大学成人本科学位外语考试”查询并截图打印)或2022年起参加的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合格成绩单

(7)蓝色彩照一式2张(必须与电子照片同底),规格:大一寸3.3cm×4.8cm

请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注明专业、姓名、准考证号,再装入相片袋。此照片即作为贴在学位证上的照片。

快递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深圳大学丽湖校区明德楼经济学院505室,收件人:经院自考办,电话:0755-26534150、26538907

说明:仅限顺丰普通快递到办公室(注意:不要使用顺丰同城急送/跑腿,否则无法签收,必须用顺丰普通快递),寄出快递后请自行查询物流信息,显示已签收即可,无需特意咨询是否已收到,谢谢理解和配合!

 

三、请于11月28日登陆深圳大学经济学院自考网https://bs.szu.edu.cn/bszk1/index.html查看学位申请名单,如有遗漏,请于11月29日前尽快联系自考办,逾期不候,谢谢配合!

四、领证时间:预计2024年1月或3月,届时以经院自考网最新通知时间为准。学位证及档案需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如确实需要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代领委托书、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学位外壳:需自费购买(以自愿为原则),费用:20元/本。

五、特别说明: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本批次授予学位的考生论文预计将于2024年7-9月提交至教育部论文抽检平台,届时若需补充提交论文抽检相关材料,请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积极配合,请注意及时接听经院自考办电话:0755-26534150、26538907。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自考办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摄像要求、开题报告(申请学位).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