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关于退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发布于 2023-06-15 16:30:00 浏览量 126

各有关考生:

根据粤考委〔2022〕4号文《关于华南理工大学等11所高校不再担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深圳大学经济学院退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8月起,我院自考会计(专科)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

二、过渡期内该专业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安排至2025年10月;

三、毕业手续办理至2025年12月,2026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该专业主考学校的毕业申请;

四、会计(专科)专业所涉考生,要密切关注我院发布的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等信息(https://bs.szu.edu.cn/bszk1/index.html),合理安排自身学习、考试和毕业申请等。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0755-26534150、26538907 

    附:粤考委〔2022〕4号文链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eea.gd.gov.cn/zxks/content/post_3980681.html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自考办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