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中英合作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通知
本次下发的证书是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管理段),发证规则为截止2016年12月,对同一自考准考证内通过所有证书指定课程的本科考生发证。具体名单请查看附件1。证书与指定课程的对应表如下:
序号 | 课程名称 | 获得证书条件及证书名称 |
1 | 市场与市场营销 | 左边9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获得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管理段) |
2 | 商务沟通方法与技能 | |
3 | 企业组织与经营环境 | |
4 | 会计原理与实务 | |
5 | 战略管理与伦理 | |
6 | 国际商务金融 | |
7 | 企业成本管理会计 | |
8 | 管理数量方法与分析 | |
9 | 金融管理综合应用 |
专科考生请注意:因省考办的证书申报系统与自考管理系统数据未合并,故本次暂时不下发2014年12月专科毕业之后的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基础段)。
二、领证注意事项
1、为确保万无一失,证书需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和440开头准考证号码领取。如确实需要委托他人代领,请出示考生本人签名的代领委托书、考生身份证原件、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中英合作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只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领者承担。
三、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2:30—5:00
如需周六日领取,请提前预约。
领证地点:深圳大学文科楼办公区5楼1520室 经济学院自考办
联系电话:0755-26538907、26534150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自考办
2017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