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大学与宁波诺丁汉大学联合培养博士项目(经济与管理方向)招生简章
2024-03-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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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概况

深圳大学于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创办,由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广东省主管、深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大学。深圳大学紧随特区,锐意改革、快速发展。学校秉承“自立、自律、自强”的校训,形成了“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的办学特色,形成了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以及多层次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体系,培养了30多万各类创新创业人才,95%以上扎根粤港澳大湾区,为特区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进入新时代以来,学校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发展战略,成为内地进步最快的大学之一,综合实力得到全面快速提升,实现了从本科教学型大学向教学科研并重型大学的转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人事管理体制等领域的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学校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实力雄厚、在国内外具有良好声誉和重要影响力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创建于2004年,是中国第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拥有三大学院: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理工学院。2008年12月获教育部批准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目前宁波诺丁汉大学有教职员工1000余人,外籍教师约占六成,学生约9000名,来自7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全英文教学,沿用英国诺丁汉大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共享英国诺丁汉大学网络和教学资源,颁发英国诺丁汉大学学位证书。


二、项目目标

本项目由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和宁波诺丁汉大学商学院联合牵头,旨在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紧密结合行业发展前沿、面向经济、金融、会计和供应链管理等相关领域,联合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人才。


三、经费支持

深圳大学将提供联合培养博士生3年(36个月)的经费支持(人民币4500元/月,共计 16.2万)。宁波诺丁汉大学将免除联合培养博士生3年(36个月)的学费。


四、招生人数

本项目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将在宁波诺丁汉大学注册,顺利毕业时获英国诺丁汉大学博士学位。2024年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招生人数不超过10名。


五、研究方向

l 经济

l 金融 (含金融科技)

l 会计

l 供应链管理

l 信息系统


六、培养模式

学习内容:本项目博士生须完成入学教育(必修课程在宁波诺丁汉大学进行,课程学习为全英文教学)、文献调研、相关英语培训、论文选题和研究方向确定等内容。除此之外,学生须参加宁波诺丁汉大学的年度考核、年度注册、所有研究活动以及最终答辩。

导师队伍:每位博士生至少配有两位来自诺丁汉大学的导师(由宁波诺丁汉大学和英国诺丁汉大学共同选派),深圳大学选派第三位博士生导师。

科研保障: 深圳大学将为联合培养博士生提供充足的科研设备和资源(包括深圳大学图书馆馆藏书籍、文献数据库及专业数据库、实训室以及与深圳当地企业进行交流合作对接等),丰富的教学平台以及在深圳大学学习期间的学生宿舍支持(住宿费1500元/年)。学生在宁波诺丁汉大学和深圳大学学习时间的长短,由双方导师和学生共同商定。其中,学生在深圳大学学习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

知识产权:联合培养博士生将与深圳大学以及深圳大学博士生导师签署三方协议,约定项目期间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以及成果署名。


七、入学要求

博士生的录取标准和申请流程需满足宁波诺丁汉大学的政策和要求。

录取条件具体详见宁波诺丁汉大学官网:

https://www.nottingham.edu.cn/en/graduateschool/how-to-apply/entry-requirements.aspx


八、申请方式

报名对象:面向应届/往届硕士毕业生。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

报名方式:根据宁波诺丁汉大学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具体信息详见宁波诺丁汉大学官网:

https://www.nottingham.edu.cn/en/GraduateSchool/Funding-opportunities/Opportunity.aspx?id=6673b784-eb19-4208-8e14-6018e133b0f4&language=en-GB


九、联系方式

1.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办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东路199号

电话:+86 (0) 574 8818 0182

邮编:315100

电子邮箱:Admissions@nottingham.edu.cn


2.深圳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中座4层

邮编:518060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招生联系人

联系人:罗浩

电话:13824337543

电子邮箱:luohao@szu.edu.cn


深圳大学研究生院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