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3-24学年第二学期选课及加位说明
2024-01-23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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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选课规则依据深圳大学本科授课排课相关规章制度制定。请各位同学遵守相关规则,在规则范围内进行个性化选课。

1.  预选课阶段所有学生必须选课。学生应在第一轮预选课阶段,按照班级课程表选课,系统会抽签以保护本班同学选课权益。没有参加预选的学生,学院不受理其加位的申请。

2.  必修课需按班级课表选课。若因跨年级、跨专业选课导致的课程冲突或选课失败,学院不受理加位申请。

3.只受理必修课程加位申请,平行班级有空余学位的课程不受理加位申请。

4.选修课程不受理加位申请。学位不够的选修课程,可向任课老师建议增加学位。若任课老师同意增加学位,可在补选阶段选课,增加学位面向所有学生,先到先得。

5.提交加位申请前请确保未选中申请课程,申请课程上课时间无其他课程冲突。

6.每位同学申请加位课程不得超过2门。

7.通过加位申请选中的课程无法退课。

8.有加位需求的同学请于开学第一周填写加位申请表并请任课老师签字。教务室接收申请表的时间为第二周前两个工作日: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2日,地点:明德楼1012。

9.退伍学生可直接填写“经济学院选课加位申请表”,无需任课老师签字。

10.教务室于第二周第三个工作日前处理完所有申请表。提交申请的同学请于2024年3月13日18:00后登录选课系统查询处理结果。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处理结果不另行通知。2024年3月15日是复选阶段的最后一天,加位不成功的同学仍有调整课程的机会。

11.2024年3月15日17:00选课结束后,不再受理选课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加位、免听、退课申请。

12.毕业班学生、必修课重修生、转专业、辅修、辅修学士学位、微专业、退伍的同学可视具体情况特殊处理。

13. 本规定未尽事宜及选课详细要求见教务部公文《关于公布深圳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选课安排的通知》。

14. 请不要恶意抢占学位谋利。若有相关线索可向学院或学校教务部门反映。

经济学院教务室

2024年1月23日

附:经济学院选课加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