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经济学院2023年“荔园自强之星”评选细则
2023-03-24 13:43
奖助贷
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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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强化“自立、自律、自强”的校训精神,表彰及树立大学生自强典范,培养学生的核心价值观,展现我校大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深圳大学“荔园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3年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荔园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经济学院2023年“荔园自强之星”评选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张 颖

组  员:邓雅萱 高志威 顾李昕 金 磊 李沛燊 李亚婷  梁曦雯 

刘 鋆 罗胡阳 吕嘉浩 马晓琳 毛 成 毛梓棽 彭兰覃  齐 荃 

谭 曦 谢采奕 徐嘉宇 鄢申涛 阳宛霖 姚婉滢 虞宗福  张恒松 

张晶晶 张腾飞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经济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参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二)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公益服务、创新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三)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奖项设置

(一)学院自强之星:学院评选出2名“学院自强之星”,在学院内予以表彰,奖金为1000元/人。

(二)荔园自强之星:学校评选出10名“荔园自强之星”,在全校范围内予以表彰,奖金为5000元/人。

(三)荔园自强之星提名:学校评选出14名“荔园自强之星提名”,在全校范围内予以表彰,奖金为2000元/人。

五、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用自荐或他荐的方式

1.学生自荐

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深圳大学“荔园自强之星”申请表》,并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相关辅佐材料及个人照片,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

(1)个人事迹材料:1500 字以上。主标题要凝练个人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学院×××事迹材料”。内容应包括个人简介(200字左右,用于公众号推文宣传)、先进事迹、所获奖励等部分,突出自强事迹。要求内容实事求是,语言质朴、流畅、生动。

(2)相关辅佐材料:如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活动证明、奖状、证书等扫描件,相关活动照片、影像资料。鼓励提供个性化材料如微视频、PPT等,更加生动直观地展示优秀学子风采。

(3)个人照片:证件照、半身生活照各1张,JPG或PNG格式(2M-5M)。

2.他荐

推荐者将符合参评条件学生的《深圳大学“荔园自强之星”推荐表》向学院提交,并附其事迹书面材料一份、相关辅佐材料及个人照片,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

(1)个人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上。主标题要凝练个人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学院×××事迹材料”。内容应包括个人简介(200字左右,用于公众号推文宣传)、先进事迹、所获奖励等部分,突出自强事迹。要求事迹集中突出,实事求是,语言质朴、流畅、生动。

(2)相关辅佐材料:如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活动证明、奖状、证书等电子版,相关活动照片、影像资料。鼓励提供个性化材料如微视频、PPT等,更加生动直观地展示优秀学子风采。

(3)个人照片:证件照、半身生活照各1张,JPG或PNG格式(2M-5M)。

(二)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院学委会依据“参评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评,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报送学院学生事务与生涯发展办公室;学生事务与生涯发展办公室对拟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复核,确定2名“学院自强之星”和1名“荔园自强之星”参评人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予以表彰,“荔园自强之星”参评人参加“荔园自强之星”的评选;同时将相关评比结果及材料上报学生部学生资助中心。

(三)学校组织评选“荔园自强之星”

学校根据学院上报的材料,为24位荔园自强之星参评人制作视频,并且通过校内网络投票及现场演讲投票的形式组织评选出10名“荔园自强之星”,在校内公示及表彰。其他为“荔园自强之星提名奖”。

六、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拟参评学生应于2023年4月2日18:00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邮箱yaowanying2018@email.szu.edu.cn,文件名、邮件名均命名为“自强之星评选材料+学号+姓名”逾时不候

七、异议申诉与处理

如果学生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评选工作小组提出质疑。

请有异议的同学务必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申诉的方式实名向学院提出申诉,将书面申诉交到明德楼1009办公室姚老师处,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将在质疑正式提出三天内做出明确答复。如申诉情况属实,学院将对初步评选结果进行更改并公示。

八、本评选细则最终解释权在学院评选工作小组

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姚老师,0755-26535344。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