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查阅流程
2023-08-30 12:44
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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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部门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学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开课学院(部)提出复查试卷申请,由开课学院(部)负责核查。经核查后确需更改成绩的,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程序办理成绩变更手续。学生申请复查试卷须在该课程结束后的下一学期开学三周内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依据上述规定,经济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查阅流程如下:

1. 学生填写《查阅试卷申请表》,交任课老师签字确认。

2. 学生将老师签字同意后的《查阅试卷申请表》交至经济学院教务室温老师处,收表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17:00

3. 由教务室统一安排查卷时间,查卷由任课老师亲自进行,学生不得参与

4. 查阅工作在经济学院档案室进行,试卷不得带离档案室。

5. 查阅内容包括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系统录入的成绩一致。

6. 任课老师将查询结果及处理意见登记在《查阅试卷申请表》。

7. 第四周周五在学院官网公布查阅有误的结果并上报学校教务部。经核查确需更改成绩的,由任课老师在“成绩更改”系统里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纸质凭证,由院领导签字盖院章后,提交教务部审批。


相关规定:

《深圳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办法》

第二十一条 任课教师对试卷评阅、成绩评定负责。各科成绩一经录入成绩管理系统,不得改动。成绩确实有误需要更改的,须由任课教师填写《深圳大学课程成绩变动登记表》,并附必要的原始材料(如试卷、成绩记录等),经开课学院(部)核查、教务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改。

第二十二条 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部门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学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开课学院(部)提出复查试卷申请,由开课学院(部)负责核查。经核查后确需更改成绩的,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程序办理成绩变更手续。学生申请复查试卷须在该课程结束后的下一学期开学三周内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深圳大学本科考试试卷管理办法》

第三条 试卷属保密材料,学校试卷的管理须遵守保密纪律。

第十二条 完成试卷评阅工作后,任课教师应在教务管理部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连同成绩单一并送交开课学院(部)。

第十三条 试卷由开课院(部)负责统一登记归档保存。各院(部)应指定专人保管试卷。试卷保存期为相关专业学制规定的年限加一年。

广东省高考分数复查相关规定如下:

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超出上述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评分宽严不属于复核内容。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或家长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