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2023-03-30 00:00
学生会
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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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本科班级: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深圳大学学生会章程》关于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学院党委和学校学生会批准,拟定于2023年4月下旬召开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有关筹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任务

1.听取并审议《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第二十六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第二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

4.选举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第二十三届学生会委员会;

5.选举出席深圳大学第二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以下简称校学代会代表)。

二、筹备工作

(一)选举学代会代表

1.代表名额分配办法

本次大会拟定代表90人,占深圳大学经济学院2496名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的3.60%,代表名额按照《深圳大学院级学生会选举和组织规则》规定的原则分配至各专业、年级、班级(本科生培养单位)。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班级名称
代表名额
班级名称
代表名额
2019级金融学1班
1
2019级金融学2班
1
2019级金融学3班
1
2019级金融学4班
1
2019级金融学5班
1
2019级金融学6班
1
2019级金融学7班
1
2019级金融学8班
1
2019级会计学1班
1
2019级会计学2班
1
2019级会计学3班
1
2019级会计学4班
1
2019级会计5班
1
2019级经济学班
1
2019级国际贸易1班
1
2019级国际贸易2班
1
2019级物流管理1班
1
2019级物流管理2班
1
2020级金融学1班
1
2020级金融学2班
1
2020级金融学3班
1
2020级金融学4班
1
2020级金融学5班
1
2020级金融学6班
1
2020级金融学7班
1
2020级经济学1班
1
2020级物流管理1班
1
2020级物流管理2班
1
2020级会计学1班
1
2020级会计学2班
1
2020级会计学3班
1
2020级会计学4班
1
2020级会计学班
1
2020级金融学1班
1
2020级国际贸易1班
1
2020级国际贸易2班
1
2021级国际贸易1班
2
2021级国际贸易2班
2
2021级金融学1班
2
2021级金融学2班
1
2021级金融学3班
2
2021级金融学4班
2
2021级经济学1班
2
2021级金融学
(创新班)1班
2
2021级金融学
(创新班)2班
2
2021级数理金融班
1班
1
2021级物流管理1班
2
2021级供应链
金融1班
2
2021级会计学1班
2
2021级会计学2班
2
2021级会计学3班
2
2021级会计学
(ACCA)班
2
2022级数理金融班
1班
2
2022级经济学
(卓越班)班
2
2022级会计学
(ACCA)班
2
2022级金融学
(创新班)2班
2
2022级金融学
(创新班)1班
2
2022级金融学
(CFA)1班
2
2022级金融学1班
2
2022级金融学2班
2
2022级金融学3班
2
2022级金融学4班
2
2022级金融学5班
2
2022级金融学6班
2

2.代表资格条件

(1)经济学院具有深圳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优良,遵纪守法,承认学代会章程;

(3)具有全局意识和良好的群众基础,主动反映学生意见和需求,代表学生权益,愿为学生服务;

(4)无挂科记录及学业预警情况。

3.代表选举工作

(1)各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将本通知内容向全班学生通知传达,动员和推荐学生报名参加代表选举;

(2)团支部和班委会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参选代表的报名事宜;

(3)团支部和班委会组织代表选举,被选举人所得票数超过全班有选举权人数半数才能当选。实施“班团一体化”改革的班级,团支部委员会和班委会如果已经获得授权,可以在征求班级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直接推选代表人选,并向全班学生公布;

(4)团支部和班委会填写《学代会代表信息登记表》(附件2),报学代会筹备委员会。

(二)遴选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1.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人数

根据“规则”规定的原则,学生会委员会拟由9名委员组成,在学生会上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低于20%。

2.委员候选人遴选程序

(1)学院党团组织从学代会代表中提名或代表自荐报名,参选人填写《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遴选登记表》(附件3),报学代会筹备委员会;

(2)学院党团组织牵头组成学生会工作骨干遴选委员会(附件1),通过资格审查、征求意见、评议评审等多种方式,考察参选人的综合表现,提出遴选意见;

(3)候选人遴选结果由学代会筹备委员会报学院党委审定。

(三)遴选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1.学生主席团成员人数

根据“规则”规定的原则,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由学代会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

2.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

(1)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的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遴选程序

(1)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面向本学院公开遴选,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都可以参加遴选;

(2)学院党团组织提名或学生自荐报名,参选人填写《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遴选登记表》(附件4),报学代会筹备委员会;

(3)学院党团组织牵头组成学生会工作骨干遴选委员会(附件1),通过资格审查、征求意见、书面测评、面试答辩等方式,考察参选人的综合表现,提出遴选意见;

(4)候选人遴选结果由学代会筹备委员会报学院党委审定。

(四)遴选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

1.校学代会代表分配名额

根据深圳大学第二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的安排,分配给经济学院的校学代会代表名额为20人,拟由学院学代会选举产生。

2.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遴选程序

(1)学院党团组织优先从学院学代会代表中提名或由符合资格的学生自荐报名,参选人填写《校学代会经济学院代表候选人遴选登记表》(附件5),报学院学代会筹备委员会;

(2)学院党团组织牵头组成学生会工作骨干遴选委员会(附件1),通过资格审查、征求意见、评议评审等多种方式,考察参选人的综合表现,提出遴选意见;

(3)候选人遴选结果由学代会筹备委员会报学院党委审定。

三、进度要求

有关筹备工作的工作节点和完成时限按照以下要求安排认真推进:


3月26日~4月2日 工作布置和培训(院学代筹委会)

4月2日前 完成大会召开请示报备(院学代筹委会)

4月5日前 代表选举(各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汇总代表名单(院学代筹委会)

4月8日前 受理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遴选报名(院学代筹委会)

4月8日前 代表名单公示(院学代筹委会)代表资格审查(院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受理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遴选报名(院学代筹委会)

受理校级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遴选报名(院学代筹委会)

4月13日前 遴选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遴选委员会)

遴选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遴选委员会)

遴选校级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遴选委员会)

4月16日前 有关候选人名单报学院党委、校学生会审定(院学代筹委会)

4月17日~5月10日 择期召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院学代筹委会)

5月17日前 选举结果报批报备(院学代筹委会)


四、联系方式

(一)工作咨询

1.罗老师,0755-26534781,15817227272,明德楼1001

2.陈同学(所有业务内容),15915315679

3.梁同学(所有业务内容),13823469194

(二)材料受理

1.电子版文档受理邮箱:a1339789893@163.com

特此通知。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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