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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圳大学2014-2015学年度在校大学生医保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深圳市政府《关于将深圳市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住院医疗保险的通知》(深府[2010]126号)和深圳市社保局《深圳市少儿与大学生医疗保险问答》的文件精神,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我校将启动2014参保年度深圳大学全日制大学生参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的住院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

1. 参保待遇:深圳市社保局规定,2014参保年度的大学生医保待遇包括大病门诊、住院医疗与社康门诊。待遇享受时间:2014年10月份至2015年9月份。

2. 缴费标准: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今年缴费标准为500.88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324元, 参保学生实际缴费176.88元。

缴费方式:按年缴费,由社保局征收部门从参保学生缴费银行卡扣取。

3. 首次参保学生网上填写时间:2014年10月16—23日;

首次参保缴费时间:2014年10月16日—11月11日;

已参保学生续费时间:2014年10月16日—11月11日。

4. 参保原则:2014参保年度的大学生医保工作以自愿参保为原则。

5. 参保方式: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参保。

二、参保

1.一般学生首次参保

(1)适用范围:

2014年9月1日前未参加大学生医保的所有全日制学生;

(2)操作流程

① 网上申报

学生从10月16—23日可通过互联网访问社保局网站http://www.szsi.gov.cn,选择“学生医保网上申报”中的“深圳市在校大学生网上确认系统”,录入身份证号、姓名、学校编号、学号、缴交医疗保险费的银行名称和银行帐号,然后提交,确认大学生医保参保的相关信息。(注:深圳大学学校编号为:660088)

根据市社保局的相关通知(见附件二), 深圳市于9月起正式将原少儿大学生社保卡纳入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简称金融社保卡)。原社会保障卡制卡(IC)卡系统已于9月关闭,社保局不再受理少儿大学生的原社会保障卡制卡申请,将由社保局指定的金融社保卡合作银行办理。

学生网上提交信息后,到学院领取《深圳市金融社保卡申请表》,填写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并亲笔签名,采集照片时交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② 首次参保学生,须拍摄“社会保障卡”的数码照片,获取照相回执原件与照片回执号,并到相关银行申请制卡。目前,相关银行将为首次参保学生免费采集“社会保障卡”的数码照片,采集方式:10月18-21日学生本人按照时间表(附后)到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拍摄。由于照片拍摄为批量采集,为确保每一位学生照片采集准确无误,拍摄之前,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给金融社保卡照片采集机构。

首次参保学生金融社保卡照片采集时间

日期\时间
上午 8:30-12:30
下午 2:00-6:00

2014-10-18 (周六)
经济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医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2014-10-19 (周日)
管理学院、法学院、文学院
外国语学院、师范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4-10-20 (周一)
艺术设计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光电工程学院、材料学院、高尔夫学院

2014-10-21 (周二)
生命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传播学院
化学与化工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③ 确保缴费银行卡余额充足

参保学生需确保缴交医疗保险费的银行卡于10月16日至11月11日内有足够的余额(不少于187元,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176.88元,以备社保局扣费后余额不少于10元),以备社保局系统统一托收医疗保险费。个人医保扣费可登陆“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网上操作系统”(https://seyb.szsi.gov.cn/szdxswebout/grQueryLogin.jsp)查询。



2.港澳台、外籍人员、军人学生首次参保

(1)适用范围:

2014年9月1日前未参加大学生医保的所有全日制港澳台、外籍、军人学生;

(2)参保程序:

①10月16-23日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深圳市在校大学生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与《深圳市金融社保卡申请表》,本人填写完表后并将登记表内所注明的“应提供的材料” 于10月24日(周五)16:00前交到学院,其中由于银行卡复印件难以辨清账号,参保人须将账号重新书写至复印件上。

首次参保学生,须拍摄“社会保障卡”的数码照片,并获取照相回执原件与照片回执号,到相关银行申请制卡。目前,相关银行将为首次参保学生免费采集“社会保障卡”的数码照片,采集方式:10月18—21日学生本人按照时间表(附后)到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拍摄。由于照片拍摄为批量采集,为确保每一位学生照片采集准确无误,拍摄之前,港澳台人士需提供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复印件,外国人需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给金融社保卡照片采集机构。

②学院统一收集并在表上盖公章后,学院按照学号升序顺序排列好,并将填写好的清单(见附件一)与学生《登记表》、《申请表》一起于10月28日(周三)17:00前交到学生部(收表地点办公楼620-11),同时将清单以公文通邮件方式发至学生部。

③确保缴费银行卡余额充足

参保学生需确保缴交医疗保险费的银行卡于10月16日至11月11日内有足够的余额(不少于187元,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176.88元,以备社保局扣费后余额不少于10元),以备社保局系统统一托收医疗保险费。

④11月1日学生部向市社保局提交学生纸质参保资料。

三、续保

(1)适用范围

2014年8月31日前已经在学校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延期毕业的学生,须到所在学院教务秘书开具延期毕业证明(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开具证明),交到学生部(学生活动中心313)。注:本校应届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学校通过系统自动转换参保身份,学生本人无须操作,缴费卡号仍为本科时期银行卡号;

社保局规定,已参保学生不申请停保,则视为继续参保。

(2)操作流程

① 续费学生需确保缴交医疗保险费的银行卡于10月16日至11月11日内有足够的余额(不少于187元,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176.88元,确保扣费后余额不少于10元),以备社保局系统统一托收医疗保险费,即可续保。

个人医保扣费可登陆“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网上操作系统”(https://seyb.szsi.gov.cn/szdxswebout/grQueryLogin.jsp)查询。

② 进行门诊就医绑定(具体操作方式请参看“(五)门诊就医绑定”)

四、停保

(1)适用范围:

2014年8月31日前已经在学校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

注:办理停保的学生,在校期间将无法再恢复参保,请谨慎操作。

(2)操作流程

可选取以下两种方式的其中一种:

方式一: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南山区社保局办理停保;

方式二:登陆可登陆“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网上操作系统”(https://seyb.szsi.gov.cn/szdxswebout/grQueryLogin.jsp),进行网上停保。

五、老生旧社保卡换金融社保卡

(1)适用范围:

2014年8月31日前已经在学校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

(2)操作流程

11月上旬,到学院领取《深圳市金融社保卡申请表》,填写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并亲笔签名后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按照时间表安排交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老生提交《申请表》时间安排

日期\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00

2014-11-3 (周一)
经济学院、医学院
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2014-11-4 (周二)
管理学院、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师范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4-11-5 (周三)
艺术设计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光电工程学院、材料学院、高尔夫学院

2014-11-6 (周四)
生命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传播学院
化学与化工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4-11-7 (周五)
传播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文学院




六、 门诊就医绑定

所有参保学生的普通门诊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选定医疗机构的不能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待遇。

办理门诊就医绑定医疗机构方式:

方式一:登录市社保局网站中的可登陆“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网上操作系统”(https://seyb.szsi.gov.cn/szdxswebout/grQueryLogin.jsp),选择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为定点社康。

方式二:直接到就近的街道、社区、社康办理绑定。

医院与社康的范围及名称可在社保局网站查询:www.szsi.gov.cn;参保学生绑定社康后1个月内不得变动。

七、相关事项说明

① 已办理了统筹医疗保险或成人医保的学生,如未停保,则需先到原办理单位自行办理停保手续,再办理大学生医保参保手续(按照“一般学生首次参保”程序办理)。

②享受深圳市低保待遇的学生无需参加大学生医保。



学生参加大学生医保,与社保机构之间直接发生医疗保障服务关系。大学生医保申请系统维护、相关政策及流程解释权均在深圳市社保局,学校只是组织单位,不持有解释权。如有特别疑问,可登陆深圳市社保局网站(http://www.szgi.gov.cn)查看,或电话咨询12333。

八、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院要指派专人负责本学院医保工作。

2. 各学院要认真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将国家、深圳市有关政策精神讲深讲透,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参加医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保险的意识。

3. 大学生医保工作涉及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严格审核学生参保资料,确保信息资料无错误、无疏漏。各学院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以免延误全校大学生医保工作进度。

4. 各学院研究生由所在学院组织参保(含社会科学学院、体育部)。

                                                          学生部

二○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转自:http://www.szu.edu.cn/board/view.asp?id=284823